2023年09月21-22日
2023年09月20日
指导单位:水利部河长办
主办单位:中国水利学会
承办单位:苏州市水务局
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
全面推行河湖长制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,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、保障国家水安全,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。2016年11月、2017年12月,中办、国办先后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》《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》;2017年元旦,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发出“每条河流要有‘河长’了”的伟大号召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,水利部会同各地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强烈的使命担当、有力的工作举措,推进河湖长制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,河湖管理保护打开新局面,河湖面貌持续向好。
为总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,深入研讨强化河湖长制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、建设幸福河湖的政策理论和措施,以及河湖系统治理和智慧河湖建设新技术,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从“有名有责”到“有能有效”,全面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,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氛围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,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,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经研究,中国水利学会拟组织举办第二届河湖长制与河湖保护高峰论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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